国家临储玉米8月20日计划临时增投总计逾100万吨
来源:世华财讯|添加时间:2010年08月20日
8月20日,国家临储玉米竞价销售交易会计划增投总计100.1018万吨储备玉米;分析人士认为,此举有利于维持国内大宗商品价格平稳。
据国家粮油交易中心8月13日消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定于2010年8月20日在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及相关市场举行国家临时存储玉米(含中央储备)交易会,本次计划销售跨省移库玉米60.1万吨,其中,北京市14万吨、天津市4万吨、河北省19.8万吨、山西省11万吨、上海市0.5万吨、浙江省0.7万吨、安徽省0.1万吨、广东省1万吨、广西省2万吨、重庆市1万吨、四川省3万吨、陕西省2万吨、宁夏自治区1万吨。
此外,国家还计划在东北地区销售临时存储玉米(含中央储备,定向销售)40.0018万吨。其中,辽宁省10万吨、吉林省9.5018万吨、黑龙江省5万吨、内蒙古自治区15.5万吨。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加工及饲料生产资格的企业均可参加本次竞价销售交易会。参与跨省移库玉米竞价交易的承储库不允许购买本库粮食。
东北临储玉米竞价交易的买受人为自愿报名参加的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区)的饲料加工及养殖企业(养殖企业在报名时需另行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同一买受人每次购买玉米的数量不得超过本企业一个月(30天)的用量(即玉米日需求量乘以30天),一个月累计购买的数量不得超过两个月(60天)的加工用量,自2010年5月18日起累计购买数量不得超过企业120天加工用量。买受人所购买的玉米仅限于本企业生产饲料和养殖用,不得转卖。买受人须在交易前向批发市场如实提报玉米日需求量等并签署承诺书;提交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玉米日处理能力或日需求量证明。如有违反相关规定,责任自负。
本次交易采用现场及网上交易的方式同时进行。原则上安徽省的粮食在安徽批发市场交易;其他省的粮食在当地相关批发市场交易,也可自行选择市场交易。
买卖双方须预交保证金移库玉米保证金为55元/吨(交易保证金5元/吨和履约保证金50元/吨),定向销售玉米保证金为105元/吨(交易保证金5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
买卖双方必须在交易日前将资金存入市场指定银行账户,也可到现场办理银行卡刷卡和现金业务,以取得参加本次竞价销售交易资格。
相关分析评论:国家粮油交易中心周三(8月18日)临储玉米交易会公告显示,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及相关市场周五(8月20日)将举行国家临时存储玉米(含中央储备)交易会,拟竞卖逾100万吨玉米储备,以满足市场需求,平抑市场价格。
其中,此次竞卖的国储玉米中有40.0018万吨将在东北地区售出,东北临储玉米竞价交易的买受人为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的饲料加工及养殖企业;另有60.1万吨则向北京、天津、河北、安徽等13个省市竞卖,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加工及饲料生产资格的企业均可参加本次竞价销售交易会。
世华分析师认为,一周内连续两次竞卖国储玉米实属罕见。针对玉米价格近期过快上涨,政府只有销售更多玉米才能维护其下游产业及大宗商品价格整体走势平稳。
责任编辑:范世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