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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委(2009)1号文件

2010-07-24 2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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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委(2009)1号文件


发布时间:2009-3-2 13:17:47

 


      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实施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为主题,提出了2009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出台了一系列含金量高、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为我们做好今年的农业农村工作指明了方向。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三农”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把工作思路统一到中央对“三农”工作的战略部署上来,把实际行动统一到中央对“三农”工作的具体要求上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决防止粮食生产滑坡,坚决防止农民收入徘徊,确保农业稳定发展,确保农村社会安定。
根据中央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2009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委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农业农村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紧紧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这个核心要求,落实惠农政策,转变发展方式,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和制度创新,着力推进新一轮新农村建设试点,加大良种良法推广力度,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确保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
      1、增加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全面落实国家增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各项政策,继续加大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力度。改进直补资金发放办法,实行以奖代补政策,新增部分用于奖励产粮大县和种粮大户,不再按承包地面积平均发放。扶持粮食生产政策继续向粮食生产大县和种粮农民倾斜,确保粮食生产大县得到合理利益补偿,确保种粮农民得到合理经济效益,进一步调动种粮农民的积极性。
      2、加大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力度。加大良种补贴力度,提高补贴标准,实现小麦、玉米、棉花、水稻全覆盖,启动油菜良种补贴,增加马铃薯良种补贴资金。大力支持脱毒种薯扩繁。大规模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覆盖所有农牧业县(场),将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适合山区作业的小型农机具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认真落实国家农资综合补贴有关政策,根据农资价格上涨幅度和农作物实际播种面积,及时增加补贴。
      3、完善农业补贴办法。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办法,提高资金发放效率,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对财政补贴政策的知情权,防止资金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问题发生。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程序,切实加大对各项补贴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和跟踪审计,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4、进一步增加农业农村投入。坚持把“三农”作为扩大内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投入重点。较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业农村的比重,新增国债使用向“三农”倾斜。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土地出让收入重点支持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2009年起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城市维护建设税新增部分主要用于乡村建设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5、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鼓励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中小型银行。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服务。积极扩大农村消费信贷市场。依法开展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大型农业生产设备、林权、四荒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仓单、可转让股权等权利质押贷款。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大试点范围,增加险种。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体系和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鼓励在农村发展互助合作保险和商业保险业务。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农村金融环境。
  二、稳定发展农业生产,着力提高特色优势产业的层次和水平
  6.积极实施旱作农业新增5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稳定面积,优化结构,主攻单产,增加总产,把粮食增产的基点放在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上,保证粮食产量稳定增加。重点发展优质专用小麦、全膜双垄沟播玉米、脱毒马铃薯等特色粮食生产,加快形成具有甘肃特色的粮食产业体系,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实施旱作农业新增5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2009年在旱作农业区41个县推广全膜双垄沟播技术500万亩。
  7.加快实施特色优势产业区域布局规划。重点支持培育马铃薯、果蔬、中药材、现代制种、酿酒原料、油橄榄等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逐步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产业片和产业带。中东部干旱地区和祁连山冷凉灌区,着力发展马铃薯产业;沿黄灌区、内陆河及泾渭洮流域、徽成盆地,着力发展反季节蔬菜、高原夏菜和加工出口蔬菜;平凉、庆阳、天水和陇南等地加快发展苹果产业带和经济林建设;定西、陇南等地加快中药材和花卉基地建设;河西等地着力做大做强现代制种和酿酒原料等产业。各级财政要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加快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专业村和专业乡镇,形成规模优势和品牌优势。
  8.加快培育以农产品深加工为主的骨干龙头企业。落实扶持骨干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加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专项资金,不断增强产业化经营对农民增收的带动能力。集中力量重点扶持一批与特色产业发展相适应、与终端市场相连接、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精深加工企业。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注重通过与银行共同筛选项目和贴息的办法,重点支持对农户带动能力强的骨干龙头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基地建设和质量检测。各地要坚持以开放促开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注重引进一批有品牌、有实力、市场占有率高的精深加工企业,参与特色优势产业开发,提升产业发展的层次和水平。鼓励骨干龙头企业在财政支持下参与担保体系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帮助骨干龙头企业解决贷款难问题。
  9.加快畜禽良种扩繁和规模化健康养殖。加大畜禽良种工程实施力度,对推广畜禽良种实行财政补贴。加快建设一批畜禽良种繁育基地。继续落实生猪良种和能繁母猪补贴、奶牛良种和优质后备奶牛饲养补贴等各项补贴政策,扩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实施范围,对奶牛生产大县实施奖励政策。着力扶持企业建设标准化奶站,确保奶源质量。整合资金,大力支持以牛羊为主的草食畜牧业发展,对标准化养殖小区(场)和养殖大户进行奖励,对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给予资金补助。采取财政贴息的办法支持农户发展规模养殖。养殖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对规模养殖用地降低或减免土地占用费。加快优质牧草基地建设,大力推广饲草料加工技术,对青贮窖建设和购置饲草加工设备给予补贴。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对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免费强制免疫,加快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落实村级防疫员补助经费。
  10.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管理民主、权利平等的要求,加大扶持力度,强化示范引导,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开展信息、仓储、营销、培训等服务,引导合作社完善内部组织结构、健全规章制度。鼓励龙头企业、农村经纪人按产业、产品发展专业合作社,从登记注册、人员培训、税费减免、贷款贴息、风险担保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政府资助的涉及农产品生产、流通、加工等项目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11.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配套规章制度,健全部门分工合作的监管工作机制,实行严格的食品安全质量追溯制度、召回制度、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扩大农产品和食品例行监测范围,逐步清理并降低强制性检验检疫费用。健全饲料安全监管体系,促进饲料产业健康发展。强化企业质量安全责任,对上市产品实行批批自检。建立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征信体系。开展农资打假和专项整治,坚决制止违法使用农药、兽(渔)药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继续实施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扶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科技示范户和种养大户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积极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培育名牌农产品,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12.加强农产品销售。完善农业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引导农民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整合各部门信息网络资源,定期发布市场信息,为农民搭建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的服务平台,促进产销衔接。积极培育从事农产品营销的农村经纪人及其组织,拓宽营销渠道。支持加工、销售龙头企业充分利用省内外各种贸易节会等营销媒介开展农产品推介活动。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开展农超对接,建设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积极利用国际市场,促进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长期实行并逐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政策,免收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通行费。扩大粮食、棉花、食用植物油、猪肉储备,加强大型农产品仓储设施建设,适时启动主要农产品临时保护价收购,鼓励企业增加商业储备。
  三、着眼打基础、利当前、管长远,大力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13.加强高产稳产农田建设。启动实施新增500万亩梯田建设工程,加大补助力度,提高补助标准。统筹安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各类建设资金,集中连片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大规模开展中低产田改造,增加高产稳产农田比重。加快“沃土工程”建设步伐,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实施范围,鼓励农民开展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加有机肥,减少污水灌溉,不断改良土壤。大力开展保护性耕作,提高土地肥力和耕地质量。
  14.加强水利设施建设。继续抓好引洮供水等水资源配置保障工程建设,加快大型灌区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开工建设盐环定扬黄续建工程,启动高扬程提水灌溉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实施24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建设质量。增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投入,依据规划整合投资,推进大中型灌区田间工程和小型灌区节水改造,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创新投资机制,采取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等形式,鼓励和支持农民广泛开展小型抗旱水源工程等水利设施建设,重点抓好干旱地区旱作节水技术和灌区高效节水示范。加强对已建成水利设施的管护,积极探索农业灌溉工程运行管理财政补贴机制,启动减轻农业用水负担综合改革试点。巩固水管单位体制改革成果,推进农村水权制度改革。
  15.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抓好国家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加大力度支持重点产区和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齐全、交易规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积极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着力建设跨区域的大型农产品现代物流配送中心,提高农产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能力,逐步形成便捷高效的农产品市场体系。落实停止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政策。
  16.推进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启动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工程,实施好《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坚持小流域综合治理,着力解决河东地区水土流失问题。加大天然林保护工程、“三北”防护林、防沙治沙、中小河流治理等生态工程建设力度,加强甘南黄河上游湿地保护建设和森林、冰川保护。加强草原保护和建设,扩大退牧还草工程实施范围,加强人工饲草地和灌溉草场建设。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多渠道筹措草原、水土保持等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着力强化科技支撑
  17.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业科研投入体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对公益性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院校的支持。培育农业科技高层次人才特别是领军人才,稳定和壮大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围绕我省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重点支持生物技术、良种繁育、丰产栽培、精深加工、产品安全、农业节水等领域的科技攻关,加强先进适用技术集成配套,尽快获得一批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
  18.健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按照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依托具有创新优势的中央和地方科研资源,以马铃薯、玉米、草食畜、果蔬、油橄榄等优势农产品为单元,组建省级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并在主产区建立产业技术综合试验站。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开展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究、集成、示范、推广,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大力推进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提升农业区域创新能力。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新技术研发和仪器设备购置补助。
  19.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深入推进粮油高产创建活动,大力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加快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产品生产和精深加工技术的应用,改善和提高农产品品质。稳定和壮大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同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促进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大力推广良种良法,加快新技术、新品种的集成装配、推广与应用,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的整体效益。
  20.大规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大力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2009年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费。着力实施新型农民培训工程,扩大培训规模,提高补助标准,对种养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等农村实用人才进行重点培训。大规模开展技能培训,整合培训资源,增加经费投入,扶贫资金的10%和就业再就业资金的10%用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加快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就业技能培训体系,促进培训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农民就业创业的能力。
  21.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启动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重点加强示范基地、机耕道建设,提高农机推广服务和安全监理能力。着力提升小麦、玉米、马铃薯等重点粮食作物的机械化作业水平,积极推进经济作物和养殖业机械化。加快研发先进适用、生产急需尤其是适宜旱作农业区作业的中小型农业机械。实行重点环节农机作业补贴试点。鼓励和支持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和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大中型农机具,扶持农机服务组织发展。完善农用燃油供应保障机制,建立高耗能农业机械更新报废经济补偿制度。
22.推进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将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履行职责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力争3年内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明确职责,健全队伍,完善机制,保障经费,切实增强服务能力。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考评、分配制度,充分调动技术人员的积极性。逐步推进村级服务站点建设试点。
23.积极发展循环农业。紧紧围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积极推进农村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培育农业循环产业链。大力推广以节水、节肥、节药、节能为重点的节约型农业生产模式,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着力培育辐射带动力强的骨干龙头企业,形成种养加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积极发展农业生物质产业,推进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实施乡村清洁和村镇绿化工程,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实行“以奖促治”,支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高度重视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提高利用率,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深化农村改革,增添发展活力
  24.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权属落实到法定行使所有权的集体组织;稳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把权属证书落实到农户,严禁借机调整土地承包关系。坚决禁止和纠正违法收回农民承包土地的行为。
  25.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抓紧制定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细则,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服务,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信息收集和发布、法律咨询、价格评估、合同签订、纠纷调处等制度,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和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26.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基本农田必须落实到地块、标注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证书上,并设立统一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严禁擅自调整规划改变基本农田区位。严格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行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从规划、标准、市场配置、评价考核等方面全面建立和落实节约用地制度。抓紧编制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和乡村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安排村庄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继续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耕地实行先补后占。规范征地行为,建立和实行土地征用与经济补偿、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相配套的制度。
  27.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领导,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7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要按照《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抓好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为全省全面推进积累经验、探索路子。扩大国有林场和重点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
  28.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按照到2012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的要求,加快乡镇机构改革,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继续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提高县乡财政保障能力。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完善村民“一事一议”投资投劳办法,探索建立财政奖补制度。积极稳妥化解乡村债务,到2010年基本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
  29.推进农垦企业改革。着眼于优化配置生产要素,聚集和释放生产力,推进农垦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创新。注重把深化改革同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农垦事业平稳较快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创新机制、减轻负担、发挥优势、增强发展后劲的目标,增强农垦企业与地方经济的融合,垦区道路、水利、卫生、教育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纳入地方发展规划。
  六、发展公共事业,改善农村民生
  30.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农村学校公用经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标准,改善农村教师待遇,推进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排查、加固和改造。国家新增助学金要向农村生源学生倾斜。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坚持大病住院保障为主、兼顾门诊医疗保障,开展门诊统筹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和水平。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食品药品供应和监管网络建设。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利益导向力度,加快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稳定低生育水平。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加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事业,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大省级财政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力度,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实现应保尽保。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加快敬老院建设步伐。
  31.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调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加大投资和建设力度,把农村学校、国有农(林)场纳入建设范围,2009年解决150万农村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加快农村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电网供电人口覆盖率,全面落实城乡同网同价。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加强公路养护,建立农村客运政策性补贴制度,到2010年底基本实现全省乡镇通油(水泥)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继续加大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力度,建设户用沼气30万户。启动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加快农村危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进度,积极推进国有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力争年内建成40万套抗震安居房。
  32.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完善扶贫政策体系,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对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大力推进“少生快富”项目扶贫工程。积极探索产业扶贫、科技扶贫、智力扶贫同整村推进、连片开发有机结合的路子,不断创新扶贫开发方式。把贫困面大的地区作为扶贫开发的主战场,加大扶持力度,实行重点突破。加大以工代赈易地搬迁扶贫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对缺乏基本生存条件的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对特殊类型的贫困地区进行综合治理。完善扶贫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
  七、积极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试点工作
  33.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推进一体化发展。兰州、金昌、嘉峪关3市和市州所在地的一些区,以及有条件的市县和新一轮新农村建设试点县,要从统筹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劳动就业和社会管理等方面,探索加快一体化发展的政策措施,率先推进城乡社会发展一体化。其他地方要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入手,逐步推进一体化发展。
  34.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调整财政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对县乡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县级财政在省以下财力分配中的比重,探索建立县乡财政基本财力保障制度。继续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科学规划产业发展,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向县域流动。重点支持成长性强、就业容量大的中小企业,推进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做大做强。抓好新一轮新农村建设试点。加快小城镇发展,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在投资审批、工商管理、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行政管理权限,改善小城镇发展环境和基础条件,引导企业向小城镇聚集,增强小城镇辐射农村、带动就业的能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35.积极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坚持把发展劳务经济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和重大项目来对待,着力开发农村人力资源。按照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转移的原则,加强劳动力就业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增强转移就业的能力。把农村基础教育的“两后生”同农村职业教育对接,下功夫提高素质,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支持企业多留用农民工,督促企业及时足额发放工资,妥善解决劳资纠纷。省内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增公益性就业岗位,要尽量多使用农民工。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
36.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支持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建立区域性农村商品采购联盟,用现代流通方式建设和改造农村日用品消费网络。鼓励设计开发适合农村特点、符合农民要求、经济适用的生活消费品和建筑材料。扩大“农家店”覆盖范围,提高配送率和统一结算率,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全面落实“家电下乡”政策。加强农资产销调控,扶持化肥生产,增加淡季储备,保障市场供应。支持供销合作社、邮政、商贸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在农村发展农资连锁经营,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保证农民用上质优价廉、安全放心的商品。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
  37.建立健全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农村工作,省市县党委要有负责同志分管农村工作,县(市)党委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组建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调整、充实和加强市县农村工作综合部门。
  38.着力提高领导农村工作的水平。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把“三农”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和干部配备上体现全党工作和政府全部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要谋大事、办大事,紧紧抓住农村改革发展的关键问题,着力解决“三农”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努力在农村制度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民生上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要抓贯彻、抓落实,紧密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抓紧细化实化政策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真正把促进农村农业发展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39.着力提高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水平。扎实开展农村基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和“双培双带”工程,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扩大党在农村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着力构建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加快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继续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创新村党组织书记培养选拔机制,切实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注重从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和回乡务工人员中选拔村干部,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鼓励机关干部到村帮助工作。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任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力度。建立完善村干部报酬增长机制和养老保险机制。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40.着力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水平。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高度重视农村社会稳定,做好农村信访工作,进一步拓宽农民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妥善处理农村因土地征用、环境污染、移民搬迁、集体资产处置等引发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推进农村警务建设,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农村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完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农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水平。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宗族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严密防范境外敌对组织对农村的渗透,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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