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管理专区
供求检索:     产品追溯:  
首页合作社供求信息合作社软件资料下载问与答关于我们
合作社合作社名录理事长的故事政策法规实用技术 公告栏
服务项目
甘肃特产
合作社使用效果集锦
联系我们北京:010-82609686
甘肃:0931-2113269
QQ312443213(总监:杜先生)
政策法规首页 >> 政策法规 >> 部门规章

甘肃省农村改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甘肃农村能源信息网
2011-05-20 14:05:00
阅读次数:5070
打印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保证全省农村改厕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农村改厕项目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农村改厕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卫生厕所是指厕所有墙、有顶,贮粪池密闭不渗不漏、密闭有盖,厕内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味,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卫生户厕是供农村家庭成员使用的卫生厕所。
第三条 卫生厕所的类型为:三格化粪池厕所,双瓮漏斗式厕所(改良型双瓮式厕所),粪尿分集式生态厕所,三联式沼气池厕所,水冲式厕所。
第二章  项目申报立项
第四条 项目实行逐级申报制。项目申请县(市、区)向所在市(州)爱卫办提交项目申请书,市(州)爱卫办审核后择优向省爱卫办提出申报。项目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县(市、区)基本情况(包括地理、气候、人文、社会经济状况),当地环境卫生状况及项目执行机构情况;
2.申报本项目的理由;
3.实施本项目的策略和措施;
4.项目活动计划和经费预算;
5.县(市、区)及其所在市(州)政府财政配套经费承诺书。
第五条 省爱卫办接到项目申请书后,根据申请县(市、区)及其所在市(州)执行项目综合能力确定项目县。项目县应与省项目工作小组签订《甘肃省农村改厕项目协议书》。
第六条 项目协议书是约定签约双方项目活动事项的书面文件,签字后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签订双方须严格按照协议书有关内容开展项目活动。
 第三章  项目组织体系建设及职责
第七条 省上成立甘肃省农村改厕项目工作小组和项目技术指导小组。项目工作小组由卫生、财政、农牧、水利、爱卫办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技术指导小组由省爱卫办、省健康教育所、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省疾控中心和省水利厅改水办专业人员组成。其职责如下:
1.省项目工作小组按照国家要求,制定甘肃省农村改厕项目实施方案,并负责项目的审核、省级项目配套经费的落实以及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
2.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制定技术方案,并负责技术培训,项目督导、评估、考核、验收和农村改厕实用技术开发。
第八条 项目县所在市、州爱卫办成立农村改厕项目办,负责制订本地区农村改厕规划,审核县(区)项目申请,落实本级项目配套资金,并对项目县项目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第九条 项目县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并配备专职人员。职责如下:
1.县项目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本级项目配套资金、保证县项目办的日常工作经费和项目人员的工资,并负责各部门间的组织协调和对项目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项目办公室主要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制订本辖区年度项目计划,选择项目乡镇、村、户,完成项目改厕物资的招标采购、管理和发放工作,进行技术培训,对项目乡镇、村工作进行监测,对卫生厕所检查验收、统一编号、登记造册,管理项目档案,并保证按期完成项目改厕任务。
第十条 项目乡镇要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由主管乡镇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妇联主任、文教专干、卫生专干、卫生院院长等,主要职责是依照县年度项目计划,实施项目动员、督导落实项目工作,并按时向县项目办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第十一条 村级要成立项目实施小组,人员包括书记、村主任、妇女主任、村医、学校教师、泥瓦工等。负责项目组织宣传、改厕施工、检查督导,开展农村改厕健康教育,督促已改厕户正确使用和管理卫生厕所,以及向县、乡镇项目领导小组上报项目进展情况。 
第四章  项目经费
第十二条 依据省级下达的改厕资金额度,市、县两级按要求落实本级项目配套经费。
第十三条 县项目办要对项目经费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禁止挪作它用。上级项目办应对下级项目办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 省级拨付的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卫生厕所地下部分建设,地上部分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财政、集体经济、村民自筹解决。 
第五章  项目物资
第十五条 项目采购物资包括水泥、便器、管材、瓮体等。项目改厕物资要实行专人管理,做到账目清楚、账实相符。
第十六条 采购程序和物资应符合以下要求:
1.经省财政同意后,采购工作以项目县为单位,在省项目工作小组的监督下进行,采购程序须符合国家项目要求。
2.改厕物资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
3.厕具产品及原材料,必须有质量鉴定报告。
4.建筑水泥标号在425#以上。
5.其它未详尽的厕具产品技术指标,均应满足卫生厕所建成后各项技术指标的要求。
 第六章  改厕施工
第十七条 项目县或乡镇、村提倡组建统一施工队伍,对施工人员进行改厕技术系统培训,施工人员应全面掌握卫生厕所建造原理与技术,确保工程符合质量和技术要求。
第十八条 卫生厕所类型须严格按照省爱卫办提供的五种类型进行选择。各项目县要结合本地的自然条件和疾病流行特征,以及当地农业生产对农家肥的需求方式,因地制宜地选择厕所建造类型。
第十九条 卫生户厕的建造原则:
1.室外户厕在农村庭院的位置,应本着使用方便的原则,并根据常年主导风向,宜建在居室、厨房的下风向。室内户厕应与住宅设计和建设统一安排。
2.户厕应尽量远离水井或其它地下取水构筑物,以防止污染水源。
3.厕屋应与住宅建筑协调,通风良好,并且有防蝇设施。厕屋可利用房屋、围墙等原有墙体,以降低造价。
4.户厕内的地坪应高出庭院地平面100mm,以防止雨水淹没。
5.地下构筑物容积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有防渗漏措施。
6.粪池出粪口应高出地平面100mm,出粪口应密闭加盖。
7.合理布局,符合村庄建设规划。
第二十条 卫生厕所建造施工中的技术要求和技术规范要严格按照《中国农村卫生厕所技术指南》的设计图和施工图进行。 
第七章  卫生户厕使用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 卫生户厕的使用和管理方法:
1.户厕应坚持卫生管理,厕内清洁卫生,地面无积水、无垃圾;便器内无粪迹、尿垢、杂物。
2.非水冲式户厕(三格化粪池厕所,双瓮漏斗式厕所,粪尿分集式生态厕所,三联式沼气池厕所),厕内须有贮水设施、纸篓和清扫工具。粪尿分集式生态厕所还应配备灰桶。
3.手纸不能入池(坑),应放入纸篓,集中进行焚烧或填埋处理;
4.非水冲式户厕,后贮粪池的粪便(如双瓮漏斗式厕所的后瓮、三格化粪池厕所的第三格)应及时清掏。
5.非水冲式户厕,前贮粪池的粪渣(如双瓮漏斗式厕所的前瓮、三格化粪池厕所的第一格和第二格)应在1—2年内定期清掏,清掏出的粪皮、粪渣必须进行高温堆肥处理才可用于施肥。
6.水冲式户厕应建立三格化粪池对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经规划的下水管道排入三格化粪池或净化沼气池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其粪渣的处理同本条5。
7.粪尿分集式生态户厕便后应及时加灰,粪便在厕坑堆存一年左右后进行清掏,小便应及时处理。
8.农村户厕的各项设施应合理使用和维护。 
第八章  监测和质量控制
第二十二条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省、市、县、乡、村各级项目办对项目的执行均负有监测责任。职责如下:
1.村级项目人员负责对本村改厕进度、厕所建造质量、卫生厕所使用和管理及健康教育效果进行监测,保证项目的健康顺利开展,并将监测结果向乡镇项目领导小组上报。
2.乡镇项目人员每月要对村级项目工作进行检查,核实村级监测结果,并负责对本乡所有村级上报的监测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将结果上报到县项目办。
3.县项目办应至少每月对项目乡村工作监测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负责辖区内监测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项目工作策略,同时将监测结果上报到市(州)项目办和省项目工作小组。
4.市(州)项目办负责监测辖区项目县的项目进度和质量,督促其按期完成项目任务。
5.省项目工作小组负责对全省项目的宏观调控,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至少三个月对项目县工作进行一次监测,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促进项目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十三条 各级项目办应采用适当的方法来开展项目监测工作:
1.通过对受训学员测评、与现场技术施工人员访谈等方式,了解他们是否掌握正确的厕所选型和建造技术,来监测技术培训质量。
2.通过审核施工图纸、观察现场厕所建造的实际情况,判断掌握改厕技术的正确性;与管理人员座谈、审阅档案资料,了解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和完善,以监测厕所建造质量。
3.通过访谈受益人群、观察卫生厕所使用情况,了解群众掌握厕所使用和管理知识的水平,针对出现的问题调整健康教育工作策略。
第九章  档案管理
第二十四条 各县项目办要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建立日常归档制度。必须归档资料范围如下:
1.项目申请书、协议书及年度项目计划;
2.项目工作组织机构与组织网络;
3.工程施工图;
4.项目经费使用凭证(复印件);
5.工程预算及施工合同;
6.改厕物资采购相关材料;
7.项目监测相关资料;
8.卫生厕所验收登记表;
9.改厕登记卡、花名册、统一编号清单等;
10.人员培训相关材料;
11.项目活动文字、声像等材料。
第十章  考核验收
第二十五条 各级项目办应建立严格的项目验收制度,建立验收花名册,履行验收签字手续。
村项目实施小组要严格按照改厕技术质量要求对卫生厕所进行检查验收,完工一个,验收一个。县、乡项目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人员对项目村卫生厕所进行复核验收,对不合格的卫生厕所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项目改厕工程整体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由县项目办对卫生厕所进行统一编号,其格式为“卫生厕所01—01—001”,并将号码喷(写)在厕屋醒目位置,厕所编号应遵循连续性原则。
第二十六条 项目结束时,各项目县应认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及时上报省项目工作小组和市(州)项目办。
省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县项目总体实施情况进行终期考核验收,严格按照“甘肃省农村改厕项目检查验收评分表”进行评分,并划分等级。等级确定96一100分为优秀,86—95分为良好,70—85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考核验收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项目组织体系建设情况;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3.档案资料;
4.改厕进度;
5.卫生厕所建造技术;
6.卫生厕所使用和管理;
7.居室和庭院卫生。
第二十八条 验收评估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查阅资料。主要考核项目组织体系建设、资金管理、人员培训、健康教育、档案资料完整性等情况。
2.现场查看。根据项目县提供的改厕花名册,抽取一定数量的农户,实地考核改厕进度,卫生厕所建造质量、使用和管理,农户居室和庭院卫生等情况。
3.群众访谈.与改厕户面对面交流,收集群众对项目工作的意见、建议。
第二十九条 验收工作结束后,省项目工作小组及时将考核结果向全省通报,并将全省项目总结上报国家项目办,接受国家项目办的检查验收。
 第十一章   
第三十条 省项目工作小组依据终期考核结果,对项目实施优秀的项目县进行表彰奖励,并优先考虑列为第二年的全省农村改厕项目县。
第三十一条 项目实施不合格的项目县,省项目工作小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组织人员对其进行复核,复核仍不合格的,今后两年内将不再列为全省农村改厕项目县。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甘肃省农村改厕项目工作小组。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责任编辑:魏玉鹏

  标签:农村改厕项目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 登录名:    密码:    验证码: *    

友情链接
♦ 管理中心♦ 甘肃靖远农经信息网♦ 渭源农经信息网♦ 定西市农经信息网
♦ 白银市农经信息网♦ 七里河农经信息网♦ 榆中农经信息网♦ 安定区农经信息网
♦ 甘州农经信息网♦ 敦煌市农经信息网♦ 天水麦积区农经信息网♦ 武山县农经信息网
♦ 平凉泾川农经信息网♦ 庆阳庆城农经信息网♦ 酒泉市农经信息网 
天津市河北区千乡云创软件开发工作室

版权所有:天津市河北区千乡云创软件开发工作室
津ICP备17003424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502100438号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