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甘肃经济日报|添加时间:2010年11月03日
11月1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后重建对口援建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并转发。《方案》指出,此次援建是由省政府统筹安排的对口援建任务,省直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组织本行业对口援建工作,甘南州、舟曲县政府负责组织除省直部门承担任务外的其他重建任务。
《方案》指出,舟曲城区主次干道、供排水、供热等市政基础设施,水浸公共建筑的维修加固和新安置区城镇住房建设由省建设厅负责,并做好城乡居民住房维修加固的方案设计工作;河道清淤、老城区和新安置区防洪设施、排洪渠道、水文设施项目由省水利厅负责;地质灾害排查、治理,土地整治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并帮助灾区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和进行人员培训;干线公路、运输站场设施以及县城至瓜咱坝城市道路项目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防灾减灾及应急保障能力项目由省民政厅负责;教育项目由省教育厅负责;县乡医疗卫生项目和“5·12”汶川地震灾后重建未开工医疗卫生项目由省卫生厅负责;省直其他部门按照国家批准的舟曲灾后重建总体规划,承担省领导小组安排的相关重点项目建设。除上述行业项目外,农村公路、旧城区城镇居民住房、农村居民住房(含维修和加固)、灌溉、农村人饮、水保、社会管理、产业恢复、旅游、文化、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建设等项目以及“5·12”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尚未完成的项目,由甘南州、舟曲县负责实施,省直有关部门给予协调指导,并服从省领导小组和前方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中央直管和省直管单位的灾后重建项目,由其上级部门负责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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