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添加时间:2010年11月08日
记者从甘肃省发改委了解到,为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甘肃省近日出台了五项措施,全面落实价格宏观调控措施。目前,相关文件已经正式下发各地。
这五项措施第一条就要求各地加强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居民生活必需的粮、油、肉、禽、蛋、菜、奶等商品的价格,跟踪监测掌握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等销售数量、商品库存和价格情况,必要时适时启动应急预案。
同时,甘肃省还要求各地及时研究解决市场供应中的涉价问题,根据价格上涨幅度对低收入群体生活影响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研究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确保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不下降;已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地区要积极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农副产品生产,保障市场供应,补贴低收入群体,解决群众的实际生活困难。
甘肃省还要求各地要严格控制政府调价行为,努力减轻价格上涨压力。除国家调价项目外,各地今年内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政府调价措施。确需出台的价格调整措施,必须提前征得省发展改革委的同意。
其他两项措施则是开展价格检查、规范市场秩序和发挥舆论作用,疏导价格矛盾。甘肃省特别要求各地引导社会各方面客观看待价格波动的影响,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对市场上出现的异常波动和涉嫌不正当价格行为,及时调查处理,并公布处理结果,防止因市场心理恐慌引发抢购、断供的现象发生。
据介绍,今年以来,甘肃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呈现出持续上涨的态势。1-9月,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3.3%,尤其是食品、居住价格上涨幅度较大。
责任编辑:王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