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来源:甘肃日报|添加时间:2010年11月22日
针对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化、多样化和市场化的新趋势,我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用人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在一些地区和企业还实行区域性集体合同试点,积极探索签订集体合同的有效途径。这是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研讨会上获悉的。
2008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欠薪、断保等问题不断发生,劳动争议案保持高位态势。为此,我省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发布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指导线调控目标,规范企业分配秩序,促进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同时,经过几年的努力,省级和各市州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调节机制,形成了“三方协商、三方指导、政府调控、依法规范”和“防范在先、化解有序”的工作格局。各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部门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和劳动力市场秩序、参加社会保险、禁止使用童工等为重点,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餐饮和加工等重点行业,积极开展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支付工资等情况的日常巡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加大举报专查工作力度,全面规范企业劳动管理,有效地保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范世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