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甘肃经济日报|添加时间:2010年11月29日
针对近期居民消费价格整体走高的趋势,省政府11月27日下发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市场价格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项措施,扶持生产,保障供给,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监管,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给低收入群体发放物价补贴,确保市场稳定和群众基本生活稳定。
《通知》要求各地要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稳定农副产品供应,保障市场供应充足。省政府年内将安排500万元,用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市州政府所在地的蔬菜生产、蔬菜种苗培育和大棚建设。同时要保障化肥生产,继续实行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价格优惠政策,供电单位不得对化肥企业拉闸限电。化肥等农资产品在春耕之前价格不得上涨。
根据《通知》要求,我省农副产品绿色通道,将由原来的“五纵二横”扩大到全省所有收费公路。庆阳、武威、天水属地管理的二级收费公路也同步执行国家绿色通道政策。《通知》还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等农产品增加到《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哄抬价格、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垄断货源阻断流通、恶意囤积、炒作农产品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要规范农产品经营和深加工秩序,加强电子交易市场监管。加强粮食收购资格审核,规范粮食交易行为,防止交易双方的恶意串通。
针对物价上涨给低收入群体带来的生活压力,《通知》要求,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在落实现行低收入群体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各项援助措施的基础上,要建立长期有效的低收入群体生活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并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给予5个月的临时价格补贴,对省属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按40%的资助面,发放临时伙食补贴。
此外,《通知》还规定,要切实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严格控制政府调价行为,除国家调价项目外,春节前各地不再出台新的政府调价措施。
责任编辑:王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