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农牧厅种植业处|添加时间:2010年12月27日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几个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和《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文件精神,农业部派出11路工作组,分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大城市蔬菜生产情况开展调研督查。12月24-25日,负责来甘肃调研的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一行2人,在省市县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深入兰州市的榆中县、皋兰县和大青山蔬菜批发市场进行了调研,并与省农牧厅种植业处、市场信息处、办公室、经作站、植保站和兰州市农委、市农研中心的业务负责人举行了座谈会。调研组在听取了省农牧厅和兰州市农委的情况汇报后,对甘肃省、兰州市在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发展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是甘肃省在扩大蔬菜生产规模、确保市场供应方面,及时下发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甘政发【2010】90号),并紧急下拨5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今冬明春扩大蔬菜生产规模;二是落在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方面,及时制定了《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规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由农牧厅牵头,省发改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等部门共同建立了“菜篮子”联席会议制度,分工负责,通力合作,确保了工作任务的落实;三是在产业扶持方面,全面落实《蔬菜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今年整合投入4000万元资金,解决了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四是在市场供应方面,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发挥骨干企业积极作用健全和完善政府对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和机制实施方案》,制定了适合本省的蔬菜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和储备制度;五是在后期供应方面,根据我省反季节蔬菜茬口安排,大部分精细蔬菜均在12月-次年3月份上市,可基本保障精细蔬菜“两节”及春淡季蔬菜市场供应。针对我省冬春季节漫长,露地蔬菜供应短缺、80%大路菜靠从外地调入的现状,调研组要求省市农业主管部门,加大在田蔬菜生产管理力度,及早谋划明年春季蔬菜生产,实时监控本省蔬菜产出情况,及时发布产供销市场信息,积极组织调入外省蔬菜,确保“两会”和“两节”期间市场供应充足,人民生活稳定。
责任编辑:范世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