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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万名大学生下乡选拔启动 录用后享受基层事业单位待遇

2011-05-10 22:03:09作者:甘肃日报阅读次数:3129打印返回
  标签:毕业生就业  
    我省今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旅游社会保障岗位工作即将全面开始。5月9日,省人社厅发出《关于2011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旅游社会保障岗位工作的通告》,此项工作报名时间为5月18日至24日共7天,6月25日进行笔试。报考者可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rst.gansu.gov.cn)进行查询,也可拨打全省14市州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招录计划】今年再选万名大学生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11年,全省将选拔招录3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学校任教(含选拔符合条件的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招录3000名医学类(含护理、医学技术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招录1000名畜牧兽医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招录1000名农业类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招录500名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旅游事业单位工作;招录15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及村(社区)社保、就业等服务事业单位工作。

  【选拔范围】2002年以来高校毕业生

  此次选拔范围为我省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2002年至2010年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02年至2006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1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报考条件】6类岗位各有不同

  据悉,基层学校教师岗位分为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和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报考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直接报考。农村中小学文科教师岗位、理科教师岗位由毕业生按照本人志愿选择报考;报考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的毕业生,须为音乐、舞蹈、美术、体育类专业毕业;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毕业生,须为学前教育类、艺术类专业毕业;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毕业生,须为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土木建筑类、信息技术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另外,此次选拔还包括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报考岗位为农村中小学文科教师、理科教师岗位,报考人员须为甘肃户籍,并符合在我省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县镇学校)连续代课,现仍在教师岗位等5个条件。

  报考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为医学、护理、医学技术类相关专业;报考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畜牧兽医及相关专业;报考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农业类专业;报考基层旅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旅游类相关专业毕业;报考乡镇(街道)及村(社区)社保、就业等服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专业不限。

  【报考时间】下周报名下月笔试

  根据安排,此次选拔报名时间为5月18日至24日共7天,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报考者需持身份证、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前往各县(市、区)指定的地点报名。同时,报名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考生还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

  考试时间为6月25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4时—17时为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录用待遇】享受基层事业单位待遇

  普通高校毕业生被录用后,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分别与当地县(市、区)教育、卫生、农牧、旅游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订就业(工作)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5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工资待遇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当地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工资政策标准,由省财政转移支付。

  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被录用后,按其招录为公办教师前最后一次经县(市、区)教育部门批准为代课人员的时间连续计算工龄。其工资待遇参照相同条件的正式在职教师执行,由省财政转移支付。

  另外,普通高校毕业生选拔的相关政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相关问题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各市(州)、县(市、区)组织报名、考务、体检、培训等工作发生的费用由市(州)财政负担,不向考生收取。

责任编辑:魏玉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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