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于今日起全面启用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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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甘肃|添加时间:2011年06月01日 15:55:33|作者:张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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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农业部规定,我省自2011年6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启用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旧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全面停用。省农牧厅副厅长姜良在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兰州市农牧局负责同志的陪同下来到五泉菜市场和华联超市,随机抽查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施行情况。 姜良副厅长一行所到之处,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都已经赫然摆在了各摊位最醒目的位置。 近年来,在我国发生的三鹿“三聚氰胺奶粉”、双汇“瘦肉精猪肉”等事件,给食品安全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随着动物和动物产品生产和调运数量的不断增长,畜禽屠宰、贩运、加工及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工作压力巨大。面对严峻形式,我省不断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化动物饲养、屠宰、运输、经营等环节的监督。2010年全省产地检疫各类动物3847.2万头(只),屠宰检疫各类动物744.5万余头(只)。 为了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证章和标志的管理,强化经检疫合格动物和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提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防伪性能,农业部统一监制了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与旧版相比,更加详细地载明了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可追溯信息,提高了防伪性能,为全国统一样式,分为“动物A证、动物产品A证、动物B证、动物产品B证”四种,其中动物和动物产品A证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动物和动物产品B证在签发省省境内使用。 为了做好新旧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更换工作,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年初向全省各市州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下发了相关政策性文件,对全省3400余名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和培训考试,并组织全省各市州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5月20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召开了“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启用工作座谈会”,对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启用做了进一步安排部署。 |
责任编辑:魏玉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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