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的基础是社员,没有社员的积极参与、管理和利用,合作社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难以发展壮大。希望广大农民群众从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出发,积极参与、管理和利用合作社。
要积极加入合作社。没有社员的合作社不能称其为真正的合作社。合作社要创造条件,积极探索农民入社的形式和途径,用自身的服务吸引农民加入,让农民从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农民群众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加入合作社,合作社发展社员要坚持自愿的原则,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合作社是开放的,只要承认合作社的章程,都可加入。
要参与管理合作社。合作社的民主管理,是社员群众的民主管理。每个社员都要珍惜手中的民主权利,确保合作社按照社员意愿办事。社员民主管理权利发挥得越好,合作社的经营方向就越符合广大农民群众的要求,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就能够得到更好的实现和维护。要通过民主管理,确立一个好的合作社章程,选举一个可靠的领导班子,制定一个好的业务和分配方案,把合作社纳入全心全意为农民社员服务的轨道。
要充分利用合作社。社员向合作社交售产品,到合作社购买商品,是合作社赖以生存的条件。合作社是为社员服务的,如果社员办了合作社,却不到合作社交售产品、买东西,合作社就没有业务,也就没办法获利、增加公共积累,就会垮台。有些地方,出现了由于社员不到合作社交售产品而导致合作社垮台的情况。这种情况有的是合作社自身经营不善,也有的是部分社员图眼前利益,看到一时间市场的价格比合作社高,就把产品卖给其他经营者。农民群众不能光注重眼前利益,更应该看长远利益,合作社有“二次返利”制度,剩余的利润会对社员进行再分配,从长远看农民不会在价格上吃亏。因此,广大农民群众要从自身长远利益出发同合作社做交易,支持合作社扩大业务,不断发展和壮大。
合作社是农民群众自己的事业,农民群众的事业最终要靠农民群众自己来办。只要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管理和利用合作社,就完全可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合作社体系,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广大农民群众的共同富裕,开辟广阔的发展道路。
本文作者景永学系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副会长、静宁县格瑞苹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