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兰州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兰州市近日修订出台《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以全面提高食品安全应急管理能力,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5月3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了解到,新出台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按食品安全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件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和一般食品安全事件。 据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我市结合食品监管工作各部门衔接的特点,重新修订出台的《预案》重在突出以人为本、前期防控和各部门监管无缝衔接。兰州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都将执行此预案。 该《预案》将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分为四级,同时明确了应急响应等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件发生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预案》提出,从事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食品检验机构、科研院所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发现)单位、接诊和诊断的医疗机构、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为责任报告单位;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消费者均为责任报告人;报告的范围包括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以及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同时,还将建立食品安全通报和举报制度,督促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服务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树立风险管理意识,健全和落实企业应急预案。加大食品安全检测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信息报告系统和预警系统,及时开展风险分析,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进行预警,或者在接到上级、毗邻地州市有关部门的预警通报后,实施本区域食品安全预警,适时启动部门应急预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响应等级 Ⅰ级 特别重大 危害特别严重,对包括我省在内的两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发生涉及兰州市跨港澳台地区、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 Ⅱ级 重大 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 Ⅲ级 较大 影响范围涉及本市行政区域内两个以上县区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未出现死亡病例。 IV级 一般 影响范围涉及本县区级行政区域内两个以上镇(街)行政区域的;造成伤害人数30人以上、10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
责任编辑:魏玉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