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省农牧厅日前出台办法,将安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奖代补资金,重点支持土地流转工作突出的县(市、区)、土地流转市场体系和土地流转经营主体。据悉,对全省土地流转工作突出的县(市、区),每年由省农牧厅、省财政厅联合考核后予以奖励。每年以奖代补20个县,每县奖励30万元。对土地流转农户5%以上、土地流转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有固定服务处所和人员的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省上按照以奖代补方式安排一定的补助资金用于服务设施建设。每年择优扶持50个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建设,每个安排奖金4万元。对符合土地承包政策法律、土地流转程序规范、当年流转农户土地面积500亩以上、流转限期在5年以上、实施连片开发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专业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依据其流转规模、效益和特色优势产业布局等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资金扶持。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运作规范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优先予以扶持。每年支持30个土地流转主体,每个安排以奖代补资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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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玉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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