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食品安全成为公众最为关心的问题。5月24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2011年甘肃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日前下发,该方案提出了今年我省食品安全的目标任务,要求全年农产品平均合格率要保持在99%以上,明确了各归口单位的责任,以实现食品源头、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全程监控。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及时公布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信息。对反映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各地政府要迅速组织核查和采取执法措施。该方案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及使用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以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限量标准、超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在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生产企业试点建设电子信息追溯系统。 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严格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劣质食用油和从非法渠道收购食用油行为。严格乳制品销售者资质要求,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严格实行三聚氰胺销售实名登记制度,禁止向食品和饲料企业销售三聚氰胺。 深入排查和治理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幼儿园食堂、旅游景点餐饮店等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和经营过期、劣质食品等问题。加强对食用油中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监测,深入开展与食用油有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和“地沟油”专项整治,加强自制火锅底料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餐饮消费环节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严禁私屠滥宰和宰售病死病害畜禽,打击加工、出售注水肉、未经检疫检验合格肉及其制品的行为。加强对盐酸克伦特罗等可作为“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药品流通的监管,防止其流入饲料生产企业和畜禽饲养环节。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继续推进“放心肉”服务体系和肉类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重点整治非法勾兑和生产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酒类的行为,全面清理不符合经营资质的白酒和葡萄酒类销售单位。 实施意见最后指出,各地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一专三员”(乡镇级食品安全监管专干,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联络员)制度。 全年农产品平均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种植面积和养殖规模达到本地区35%以上;100%食品生产企业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企业产品抽检率达到85%以上;100%食品经营单位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100%大型商场、超市、食品经营批发户和85%中小型商场、超市和食品经营批发户建立“一票通”台账制度;新增“食品安全示范店”15%以上;100%餐饮服务单位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县级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量化分级率达到90%以上;全省定点屠宰率达到100%,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率、流通随附单使用率、经营场所不向未成年人售酒明示率均达到100%。 |
责任编辑:魏玉鹏
|